张全林:杜绝“等钱救命”还需托底机制搭手
卫计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9月底前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于需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按规范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相关部门将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杜绝“等钱救命”。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7月9日 北京晨报)
世上有两大悲催事,一是考上学上不起,二是得了病无钱治不起。所以,去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卫计委和一些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强调对危重患者应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进行救治。这项规定体现了人道主义文明。但是,在实施救治措施后,如何解决患者无力支付或恶意拖欠医疗费用,这方面的相关细则一直处于空白状态,导致实际拖欠的医疗费用大部分均由医院方承担。这一问题如不提上日程,恐怕“先及时救治”难以持之久远。
“见死不救”、“没钱不治”显然违背了医生的天职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但是,在医院及医护人员全力救治病人后,若还要承担欠费的责任,这又是何等的尴尬。这样一路积累下来的巨额医疗欠款又该由谁来买单呢?据7月7日《南方日报》报道,根据深圳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统计,目前,全市11家市属公立医院已累积医疗欠费8157万元,欠费人数有8000多人。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无疑是解决此一问题的强力后盾,是对杜绝“等钱救命”的有力一推。但仅靠应急基金这个单行道,怕是难以让“杜绝”常态化。
当下,可以提供救助的渠道虽然有几条,但一直处于单打独斗的局面,显得捉襟见肘,起效甚微。如有官方背景的地方“红会”、“宋会”,都可以为困难患者提供帮助。但在实际操作中,各行各的道,没有形成合力,落实到患者那里,就显得旱涝不均,多半是象征性帮一下,并没有解决多少困难。由此导致的医疗欠费,愈来愈凸显。破解救命困局,整合各分支组织,统一步调,协调用力,非常必要。这样逐步探索出一条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保险介入相互搭手接济的综合救助路子,更有利于做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这个蛋糕,对避免医疗欠费尴尬,实现杜绝“等钱救命”常态化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