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10条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本报讯 (记者刘佳惠子)记者2月2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出台10条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效应对疫情,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个人帮扶,扶持创业、稳定促进就业。
小微企业申请门槛再降低。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数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下调至20%(超过100人的企业下调至10%),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同时,扶持小微企业占比提高到30%。
个人贷款展期范围再扩大。对象范围从确诊借款人扩大到因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确诊、疑似、无法排除、密切接触的集中收治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并继续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未能按期完成展期手续的,免于信用惩戒。
防控期间续贷帮扶再升级。充分发挥担保基金垫付功能,允许各地创贷部门从担保基金中拿出一定比例(不超过总量的10%)的资金先行垫付,专项用于为受疫情影响的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续贷提供周转资金扶持,不得收取费用,保障创业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反担保措施再拓宽。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各地打破担保人地域限制,原则上全省范围内符合担保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可以为创业项目所在地创业人员提供担保。开展“一县(区)一个信用村(社区)”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免除反担保,并给予贴息扶持。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反担保新模式,根据自然人年缴纳社保的一定倍数确定反担保金额,或根据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纳税额一定比例确定反担保金额;额度较高的贷款,可采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然人、房屋抵押等组合的灵活担保方式,切实破解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反担保难的问题。
目前,江西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连续多年全国第一,全省已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0多亿元,累计扶持个人创业114万人次,带动就业445万人次。按此计算,人社部门10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出台,预计首批将精准扶持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创业个人金额达1亿元以上,扶持更多的经济实体渡过难关顺利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