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19条措施助推电子商务发展
3年来出台4个支持发展文件
“习近平主席9月底出访美国期间,随行的15名企业家中,就有3家互联网企业巨头(阿里巴巴、腾讯、百度),这说明中央对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的高度重视。”江西省商务厅厅长王水平说,江西省政府日前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这是江西省政府近3年来,出台的第4个专门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文件。
“《若干措施》主要分11部分、19条措施,概括起来主要有五大内容。”王水平介绍,“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占据了5部分,包括支持电商企业融资、推动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解决物流配送车辆城区通行问题、完善农村地区快递物流网络、支持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服务、支持建设电商孵化中心、培育电商实际操作人才等8条措施。
打造电商品牌培育骨干企业
《若干措施》“引导电商企业做大做强”中表示,将支持企业拓展网上市场,打造电商品牌,培育一批支撑江西省电子商务发展的骨干企业。包括支持建设网上江西特色专区、鼓励企业拓展线上销售、培育省产品电商品牌、建设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引进电商龙头企业等5条措施。比如,对入驻实体企业100家以上、网上年销售额超过3亿元的网上特产专区,给予运营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自建平台或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且B2B网上年销售额超过(含)5亿元,或B2C网上年销售额超过(含)1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等。
《若干措施》中还表示将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网络,加快农村电商普及。包括构建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培育农产品电商品牌等2条措施。比如,对江西省注册商标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年网络销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分别给予所属企业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将电商纳入市县政府年度考核
《若干措施》中规定,对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的补助;对新评选认定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建成1年以上、总投资超过300万元、整合电子商务配套企业超过300家、覆盖电子商务企业超过1000家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补助。
此外,江西还将积极鼓励各地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电商,将电子商务纳入市县政府综合考核等3条措施。同时,江西省政府已经明确从今年开始,将电子商务纳入市县政府年度考核中。(记者 饶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