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出台20条措施支持服务工业发展

26.03.2014  18:22

        江西法院网讯  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3月26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服务彭泽工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措施》,为该县大力实施“推进新型工业化决战工业600亿”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该《措施》分五个方面,共20条。 

        认清形势任务,找准工作重心。《措施》要求,法院要进一步认清县法院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不断增强法院工作的针对性和服务发展的能力,努力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密切关注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与方向,更新司法理念,找准切入点,确保法院的工作思路、重心与县域经济发展同步。坚定不移地用最强的审判执行力量办理涉工业案件,坚定不移地用最大的审判执行力度支持工业发展。

        全面履行职能,强化服务保障。《措施》要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和制裁各种扰乱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规范经济秩序,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不断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判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谐司法在定纷止争中的重要作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秩序,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为全县工业发展营造快捷高效的行政执法环境;加大执行力度,改进执行工作,妥善运用司法强制措施,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立。 

        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服务实效。《措施》要求妥善处理企业债务案件。遵循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灵活采取各种保全措施;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引导工作,妥善协调,帮助实现企业与劳动者的双赢;妥善处理重大影响案件。积极配合全县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坚持从服务工业发展全局出发,慎审慎执工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牢固树立确保全县和谐稳定的思想,积极应对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申诉渠道。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措施。《措施》要求坚持为企业服务经常化、制度化,努力创新为企业服务方式;畅通涉企纠纷案件“绿色渠道”。加强诉前引导和法律释明工作,快速审理和执行涉及企业作为生产经营保障案件;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成立涉工业案件合议庭和派驻工业园区巡回法庭,成立案件协调办公室,对于加快工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强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开展深入企业和工业园区走访调研活动,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采取联席协调、案件对接、法律服务等方式,有效提升服务层次,助推企业发展。

        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集中解决司法领域的“四风”问题,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改进司法方式,  减轻涉诉企业讼累。既要坚持公正司法,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注意工作方式的灵活性,在审理或执行过程中,不轻易传唤、拘留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轻易冻结企业帐户和资金,不轻易对企业的案件曝光;端正服务态度,树立良好形象。推行法官文明用语和法官审判忌语,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决克服和纠正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不良作风,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进乡村”等活动,加大巡回审判、公开审判力度,推进阳光司法,努力优化企业发展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