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检察院:多管齐下确保办案安全
30.05.2014 16:39
本文来源: 江西检察网
近年来,江西省上栗县检察院坚持把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确保了办案安全无事故。
该院党组非常注重办案安全意识教育,组织干警对新刑诉法、新刑事诉讼规则、新执法规范以及高检院和省院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重点学习,要求每位办案干警做到严格依法办案,牢固树立“安全办案无小事”意识,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该院领导还以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为典型案例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分析、比照、讨论,让干警从中吸取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办案安全制度。建立责任到人制度,坚持“谁领导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看管谁负责”,将目标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始终将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常抓不懈。规范讯问制度,在办理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由法警执行传唤、拘留、提押、看管,讯问时必须保证两名以上干警同时在场,监控室内至少有1名干警对整个办案区进行监控。严格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案件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光盘的签收,严格执行讯(询)问人员、被讯(询)问人和录制人员当场签字捺印、当场密封。
此外,该院对办案全程实行严格监督检查,杜绝安全隐患。由办公室、法警大队负责定期对办案工作区进行检查,确保电源、电器、火源、门窗以及监控设施正常。进入办案工作区之前,对犯罪嫌疑人、被调查人等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一律由专人代为保管,确保进入办案区域后无安全隐患。办案期间,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地开展督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醒、督促改正,并进行通报批评,全力防范办案安全事故。
本文来源: 江西检察网
30.05.2014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