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助干部顺利晋级

05.06.2014  19:11
  

朱某系修水县计生委一名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可晋级“高级工”,但由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曾一度离开原单位参与地方产品推销工作,晋级时工作年限遭到质疑。为此,他来到县档案馆,要求查阅当时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他的诉求,县档案馆工作人员很快就找到了修发[1997]25号文件和修发[1998]1号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地方产品推销工作的人,在分房、晋级等与在职人员一视同仁”,工作人员很快为朱先生出据了文件复印件证明。5月25日,县档案馆工作人员从回访中得知,朱先生已顺利晋级。

 

九江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