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助老放映员享受待遇

28.11.2014  17:39
  

      11月20日,渝水区界水乡老放映员简建忠、傅小华等同志到渝水区档案馆,希望为其享受政策性补助提供佐证。原来,2014年10月,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赣新广局字【2014】108号),规定:凡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电影放映人员证等“三证”中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效证明证件或材料,目前仍是江西省户籍的人员,可享受政策性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按每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工作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区档案馆工作人员按其提供的一点模糊线索,反复查找,终于在界水公社1973-1979年党委会议记录(1979第一卷)、1982-1984年党委会议记录(1984年第一卷)中,分别找到了界水公社1978年起聘用简建忠、1984起聘用傅小华为放映员的记录材料,为他们享受农村电影放映员生活补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有力的证明。

 

 

渝水区档案局  赖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