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成为棚户区改造全国首个报国家备案省份
我省今年城市棚改已开工5.15万套
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已向国家上报2013年-2017年全省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63.7万户(占全国份额的6.3%左右)。其中,改造城市棚户区48.2万户,占比75.7%。目前,该规划已经批准,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报国家备案的省份。
我省2009年启动棚改,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改造城市棚户区3335.15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了35.55万户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2014年,国家下达我省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是15.19万户,安置房基本建成4.54万套。截至5月底,今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已开工5.15万套(户),开工率35%;基本建成安置房2.69万套,占基本建成任务的59%。
为推进城市棚改工程,我省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对棚改资金筹措、税费减免、建设用地供应等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面临新一轮棚改,我省在土地供应中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同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所征税收中地方税的部分全部用于项目改造。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经营性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今年4月,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全国第一个棚改专项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将在2013年-2017年间,为我省提供1000亿元的金融支持。
此外,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国土等8部门出台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项目合作、BT模式等多种方式融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引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150多亿元。今年,我省还将融资300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
(王纪洪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