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常态化报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年度总结及“双签字”报表的通知
赣残工委办字〔2017〕2号
江西省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常态化报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年度总结及“双签字”报表
的通知
各设区市残工委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常态化报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年度总结及“双签字”报表的通知》(残工委办发〔2017〕7号)精神,从2017年起对每年度的动态更新工作总结和“双签字”报表报送工作作出常态化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每年9月10日前报送至江西省残联。
二、报送形式
动态更新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上报,理事长签发,盖市残工委办公室公章。“双签字”报表使用统一表格,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残联理事长签字后,盖市残工委公章。
动态更新工作总结正式文件(两份)和“双签字”报表(两份)均邮寄至江西省残联。
三、报送内容
(一)动态更新工作总结要全面总结年度动态更新工作情况,从领导主抓、组织实施、质量控制、试点培训、入户登记、数据录入等各环节进行详细总结,侧重组织机构常态化、队伍建设常态化、资金保障常态化、考核督查常态化、工作规范常态化、质量控制常态化、经费保障常态化等常态化机制建设,以及对工作规范制定、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第三方评估、实时更新模式的探索等。
工作总结在回顾工作、总结经验的同时,还可以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工作总结原则上在3000字以内。
(二)“双签字”报表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报送。
四、安全保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精神,按照中国残联等12部门《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做好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强数据保密管理和发布应用。各地掌握的相关数据及统计结果,需经国务院残工委或国务院残工委授权的部门批准,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才可以公开发布或使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残联组联处张霞
电话:0791-83809432
传真:0791-88538523
附件:1.年度动态更新工作主要数据统计表
2.“双签字”数据报表
江西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
年度动态更新工作主要数据统计表
组织领导 | 是否是残联“一把手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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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是否靠前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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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动态办并由职责部门全力主抓、相关部门联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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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将动态更新工作纳入对下级残联考核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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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是否联合其他部门出台文件及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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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 | 质量控制机制是否有效建立和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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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力量 | 市级专家指导委员会是否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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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评估 | 是否进行第三方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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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 动态更新 投入经费 | 市级投入经费(不含上级下拨经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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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投入经费(不含上级下拨经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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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残疾人户数(户) |
| 慰问经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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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 县级培训 | 批数(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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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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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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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 全市从事动态更新工作的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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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当年新从事动态更新工作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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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登记 | 登记员 | 村、社区干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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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专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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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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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人员 | 村、社区干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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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专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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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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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端采集 | 手持终端采集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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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表核查 | 是否组织县级登记表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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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 | 市级/县级电视报道(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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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县级广播报道(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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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县级报刊报道(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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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宣传册(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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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手机短信(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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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宣传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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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报送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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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西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
与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数据报表
市政府残工委(盖章)
内 容 | 数 量(人) | |
参与动态更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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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填表人数 | 入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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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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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表人数 | 查无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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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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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挂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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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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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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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市残联
副秘书长: 理事长: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