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引人注目 审理大案要案维护公平
2013:倾听民主法治前进的脚步声
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十二届全国政协首次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听取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纠正冤假错案,出台防范冤假错案的新规定;依法审理大案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年来,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引人注目的成绩,建设法治中国的步伐铿锵有力。
提高立法质量 丰富民主形式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2987名“同票同权”选举出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开始履行代表的神圣职责。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最大特点。
一年来,国家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不断丰富。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47件立法项目公之于众,修改立法法、预算法、职业教育法、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针对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表示:“要探索建立听取、收集地方立法意见的经常性渠道,多层次、多渠道地了解真情、实情,掌握一手材料,思考比较,为立法决策提供可靠参考依据。”
今年10月,十二届全国政协召开了第一次双周协商座谈会。通过定期邀请各界别委员,主要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让座谈会成为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协调关系、凝心聚力的协商平台。
一年间,民主选举新一届国家机构,重大行政决策召开听证会,进一步深化司法领域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基层政权建设中不断推进农村居民自治等不断探索与实践,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纠正冤假错案 出台防范新规
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和灵魂,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一年来,政法机关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
3月26日,服刑近10载的张辉、张高平叔侄被浙江高院依法再审宣告无罪;4月25日,河南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在平顶山中院宣判,被羁押近12年,多次审理后,李怀亮终于重获自由;7月2日,浙江高院公开宣判18年前萧山抢劫致死案陈建阳等5被告人罪名不成立……
“要坚持依法纠正冤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依法纠错,使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受害者得到赔偿、责任者受到追究,使纠正错案成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正能量。
今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止冤假错案指导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强调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绩效考评制度,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指标。
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刑事审判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司法理念,确定证据审查、案件审理、审核监督和制约四个方面的工作机制,规范各级法院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
审理大案要案 维护公平正义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长春杀婴盗窃案、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海南万宁校长侵害未成年人案、雷政富受贿案、赵红霞等6人利用不雅视频敲诈勒索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开庭审理并依法宣判,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公平正义得到维护。
“虽然案情重大复杂,但国家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法官坚持依法断案就是对党和人民负责。”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审理社会关注度高的大案要案,人民法院必须知难而进。
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涉及民生的案件,是一年来政法机关的工作重点。4月16日,特大制售“地沟油”系列案一审宣判,柳立国等分别被判无期徒刑至七年有期徒刑;5月31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法庭当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针对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机关及时制定出台司法解释并公布相应典型案例,明确法律依据和案例指引,使公众关心、涉及民生的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一年来,依法惩治贪官污吏,深得党心民心。薄熙来案、刘志军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刘铁男、李达球、倪发科等相继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彰显了党中央加大惩治贪腐的坚定决心。(记者 杨维汉、陈菲)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