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禁止跨学年收费
03.09.2016 17:04
本文来源: 中国南昌
目前,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等由政府定价改为学校自主定价。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市物价局与南昌市教育局近期对12所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督导。督导结果发现,学校收费总体情况良好,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学校收费公示内容不够规范,有的学校实际执行的收费标准与公示的收费标准不一致,个别学校跨学年收费,少数学校代收保险费等。
为使各民办学校规范收费行为,南昌市物价局要求所有民办学校一律按照《南昌市民办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布栏》格式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在9月底之前整改到位。严禁跨学年收费,提前收取的必须退还学生家长,并在9月底之前整改到位。此外,各学校不得代收商业保险费。(记者 高小茜)
本文来源: 中国南昌
03.09.201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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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国土资网交地[2018]XJ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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