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赣水安监字〔2014〕13号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赣州市水保局,厅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办安监〔2014〕87号)精神,结合我省水利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制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切实强化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层层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各专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细化落实工作,在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和各类水利设施安全度汛的同时,高度重视强降雨、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对水利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坚持早部署、早动手、早发现、早应对,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预警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抓好汛期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各地各单位要明确汛期安全生产重点防范领域和防范对象,突出在建工程和水库、水闸、农村水电、水文监测等安全管理,积极部署,狠抓落实,强化监管,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以大型骨干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督促水利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严防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杜绝溃坝、围堰溃决等事故发生。加大由极端天气引发事故灾害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强对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进一步强化施工场地交通安全以及雷管炸药和油库等危险品管理,加强办公区、宿舍区防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
(二)强化水利设施运行安全管理。以水库枢纽工程为重点, 严格落实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所有责任人要进行备案和公示,上墙上网,接受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水雨情预报预警措施,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监测和巡查,做好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各类拦水、蓄水、引水、调水等水利设施,要严格执行有关调度运用和运行规程,严格水位和流量控制,坚决防止坝、闸、堤防等溃口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汛期运行安全管理,完善水雨情信息通报制度,严格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各类检查排查要实行谁检查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三)加强水文监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水文工程建设与水文测验的安全管理,做好施工安全防护以及测船、缆道定期检查维修与安全器材配备,提高施工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与应急救援能力。督促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与操作规程,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制定应急避险方案,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教育,防范高处坠落、淹溺、触电等事故发生。
三、全面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坚持突出重点、重在实效,统筹安排,立即组织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做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按照《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大纲》(见附件1),适时组织对所管辖的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水利厅将结合汛前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各地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总结报告(附统计表,见附件2、3)报送水利厅安监处。
四、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巡查监控,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加强预报预警和协调联动。按照《转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赣水安监〔2014〕19号)要求,抓紧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抓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救援和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联 系 人:袁建农
联系电话:0791-8882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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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jxslaqjd@126.com
附件:1.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大纲
2.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
3.汛前水利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
江西省水利厅
2014年5月6日
附件1
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大纲
一、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施工度汛方案制定与执行情况,参建单位是否具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等。现场安全隐患、危险源排查情况,是否采取防坍塌、防高处坠落等防护措施,是否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执行,是否对“三违”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严肃查处,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
二、水库、水电站大坝
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生产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安全管理的单位履行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及公示情况,是否明确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是否制定了安全调度运用规程,对大坝及机电设备进行安全监测,工程安全状况记录(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监测和数据分析是否满足运行要求。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案,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特别是小型水库是否按照要求严格控制汛限水位或空库运行,是否明确专人进行安全观测和巡查。
三、农村水电
农村水电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否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是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农村水电企业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两票三制”是否得到贯彻执行;已建水电站是否进行了安全管理分类、年检和相应整改;是否有新产生的违规水电站,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未彻底整改的是否采取了安全措施;农村水电供电区安全供电情况,是否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等。
四、水文工程与水文测验
水文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与施工防护;水文测船定期检查、维修和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施工与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和救生器具穿戴;危险紧急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与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机电设备、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建立了台帐并采取了有效的防范补救措施,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六、应急管理
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洪水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是否进行了必要的演练,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是否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以及抢险队伍和物资。
附件2
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4年 月 日
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组次:
检查单位以及工程项目数量: 其中在建工程项目检查数量:
序号 | 检查项目 | 发现问题 数量 | 整改落实 数量 |
一 |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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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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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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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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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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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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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水利工程各项安全度汛措施 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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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以 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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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安全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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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汛前水利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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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日期:2014年 月 日 | |||||
序号 | 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是否落实整改资金 | 是否编制应急预案 | 治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政府督办责任人 | 行业监管部门及责任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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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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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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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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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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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签字):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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