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小农水重点县顺利通过省级绩效考评

04.04.2014  12:39
      3月24日至4月3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组织的小型农田水利(以下简称“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绩效考评组对我市2013年度十二个县(市、区)(除井冈山市)进行了考评,考评组通过听取县领导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查看工程、走访农户等方式,以百分数为单位,从项目组织、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评分,我市十二个重点县都取得90分以上优秀成绩。       考评组认为吉安市2013年度第三、四、五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在第一、二批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一是实行农民用水户协会自建。如遂川县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让受益区农民积极参与到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来,更有效的利用有限的资金为百姓多做事,做好事;二是注重提高建后管护。如永丰县为了使农民用水户协会能真正的运作起来,县政府出台支持政策,每亩水费提高4元,提高的水费全部用作农民用水户协会办公经费和维修养护开支,工程建成后全部移交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三是资金整合上有所突破。如新干县在县政府的指导下进行,由财政部门牵头。清晰界定财政及涉农部门的职责,明确落实各相关单位的责任,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形成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进行资金整合。       2013年,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批复我市十二个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总投资33119.2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150万元,省级投资10150万元,省级以下财政5125万元,农民自筹4694.29万元。截止2014年3月15日全市完成总投资33119.29万元,占批复总投资的100%,其中完成中央财政13150万元,占批复100%,完成省级财政10150万元,占批复100%,完成省级以下财政5125万元,占批复100%,完成农民自筹4694.29万元,占批复100%。       通过项目实施,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3.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6.1万亩,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实现了“水能顺畅进田,机械能便利下田”的目标,减轻了农民负担,有利于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