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快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
9月18日,记者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近日省政府转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江西省将培育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文化贸易重点企业和产品,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贸易平台和文化贸易出口基地,到2020年江西全省文化产品出口额占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10%。
加大对重点出口企业和项目的扶持
大力打造文化贸易平台,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贸易品牌的培育力度。对入选国家或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的企业,优先支持参加深圳文博会、北京文博会等境内外文化贸易展会。对入选国家和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的、出口额居全省前列且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文化贸易企业和重点项目给予政策扶持。
同时,加大对创意陶瓷、传统雕刻等具有江西特色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扶持。鼓励海外资本和民间资本来赣投资,培育一批产品优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扶持一批本土文化贸易企业做大做强。
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艺精品
依托江西省文化产业特色和基础,认定和培育一批动漫、影视、文化创意等省级文化贸易出口基地和特色产业园区,并在项目用地、税收、融资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省内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开展对外文化贸易,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江西文化品牌、文艺精品。支持江西省宣传文化单位海外实施公司化运作,大力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推动江西省文艺院团、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博项目等赴海外、境外演出和展览。
鼓励文化企业挖掘江西省传统文化产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产品,推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促进江西省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文化服务贸易企业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开发动漫、影视制作等新兴文化产品。
出口重点企业可享海关便捷通关服务
《意见》明确规定,对国有文化企业从事文化出口业务的编创、演职、营销人员等,简化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将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列为海关高信用企业,享受海关便捷通关服务。对图书、报纸、期刊等品种多、时效性强、出口次数频繁的文化产品,经海关批准,实行集中申报管理;对文化企业出境演出、展览、进行影视节目摄制和后期加工等所需暂时进出境货物,按照规定加速验放;对暂时出境货物使用暂准免税进口单证册(ATA单证册)向海关申报的,免于向海关提供其他担保。
此外,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和项目“走出去”融资,推进符合条件的江西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