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拿出创意政策 让文化好项目闯天下
1月15日上午,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文化厅就《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
该《政策措施》内容丰富,包括加大资金投入、引导产业方向、壮大市场主体、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税费支持、保障土地供应、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共8个方面37条具体条款。
五大亮点
●整合扶持资金形成合力。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向文化创意产业倾斜;鼓励各市、县(区)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搭建投融资平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
●鼓励文化企业向科技、生态、电商等方向融合发展,助推媒体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江西重视本土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扶持赣文化传统演艺剧目。
●降低注册门槛、减少运营成本、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发展环境,着力为创业型、中小型文化企业扫清障碍。
●利用三网融合契机,拓展媒体服务功能;补助县级数字影院建设。
鼓励走出去
好项目好作品 有奖励
省政府将对手机动漫产品等推广给予补贴;对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和境外有影响电视台播出的江西企业原创电视动画片给予奖励;对在互联网和手机等移动互联网下载量高且收益好的优秀动漫作品给予奖励;对优秀动漫人才和优秀原创动漫出版物给予奖励。
扶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原创创意作品出版、绿色高端印刷、现代出版发行等。对新入选“三个一百原创工程”、“全国百强报刊”、“全国百强印刷企业”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获国际奖项或国家级奖的作品、单位、个人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给予补助。
扶持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电视购物等新媒体、新业态。对我省原创广播影视作品获国家级以上奖项或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其他省级卫视首播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江西发行的影视作品给予适当奖励。
将大力支持数字影院基础设施建设,对2015年底前新建和改扩建的县级多厅数字影院给予奖励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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