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系统:管好“一把手”紧盯“生活圈”

25.03.2015  10:32

    新华网江西频道3月25日电(胡文星 黄璜)3月24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通过视频,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

  会议传达了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对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在落实从严治检上展现新作为,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集中整治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作风的转变。

  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会议现场(姚卫东 摄)

   落实“两个责任”管好检察队伍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反腐的重要职责,只有做到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才能回答好百姓关切的“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疑问。

  周泽民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牛鼻子”。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带班子带队伍的担子压紧压实。要善于发现问题,主动地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要多打招呼、多拉袖子,从源头上防范队伍出问题。要按照最高检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把检察机关人员的作风建设抓紧抓好。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真正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聚焦主业,大胆履职。

  要监督好同级班子,看好管好检察队伍。希望全省检察机关在各级院党组的领导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促进检察人员依法办案,干净做事,推进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管好“一把手”盯紧“生活圈

  3月初,抚州市检察院为深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院“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出台了《廉政约谈制度》。对凡有发生院领导违纪违法案件,或者职责范围内发生干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八类情形之一,都要接受廉政约谈。

  会上,江西省检察院要求,要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强化监督制约。健全市分院检察长向省检察院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促进依法依纪履职尽责。

  同时,加大对检察人员“生活圈”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拓展监督工作的领域和范围,实现全方位监督,消除监督死角,努力使检察人员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加大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执法犯法问题。

  “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不仅要严肃查处,还要坚决曝光。”刘铁流表示。

   开展专项活动集中整治司法顽疾

  从今年起,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和环节,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如: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和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

  省检察院要求,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集中整治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活动要坚持重心下移,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检察机关软实力的重要组成,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基层行”为契机,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与基层建设的深度融合。突出整治重点领域,着力在严格规范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业务考评指标体系等四方面下功夫,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

   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制约机制

  2014年上半年,新余市检察院纪检监察员在一次约谈中,发现办案部门为了防止调查对象自杀自残不让其刷牙洗漱,随后立即提出意见,要求区分对象具体情况,在保证安全前提下保障被调查人日常生活习惯。

  据介绍,新余市检察院建立纪检监察押前约谈制度,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在自侦部门结束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与嫌疑人就办案人员执法行为是否文明规范、有无违法违纪情形等进行谈话的一项内部监督工作机制。

  同时,新余市检察院还完善了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共对102名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进行押前约谈。

  会上,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对司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 将监督制约延伸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积极跟进检察改革,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

  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铁规严纪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去年发现和纠正问题713个

  今年春节期间,南丰县检察院开展了一场检务督察,重点督察了节假日值班情况。通过拨打值班电话、查阅电话记录、现场查看等方式督察值班人员是否坚守岗位,有无迟到、早退及脱岗现象。同时,该院对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并对是否存在用公款送礼、吃请,是否违反规定举行、参加婚丧嫁娶庆典等问题进行了督察。

  会上,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魏运亭介绍,全省检察机关紧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2014年全年共开展检务督察和专项督察1067次,发现和纠正问题713个。同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全年共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574人次,上级院纪检组长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103人次,任前廉政谈话468人次,诫勉谈话25人次,函询17人次。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安全专项检查,涉及12个市分院和50%以上的基层检察院,提出整改意见100余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