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百强镇建污水处理设施

03.04.2015  17:44

本报讯 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举措,江西省今年全面启动全省120个百强中心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日前,《江西省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工程运行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方案确定,将按照“乡镇主体、市场运作、部门指导、财政补助”原则,2015年年底镇区集中连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2016年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有效运行,2017年镇区污水收集率达80%左右,镇区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处理。
      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镇区人口小于1万人的补助100万元;镇区人口1万~2万人的补助150万元;镇区人口2万~3万人的补助200万元;镇区人口大于3万人的补助250万元。
      据了解,补助资金分两期下达,首期资金按补助资金的50%下达,剩余50%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核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追加安排奖补,问题严重的要扣回已拨付资金;逾期未能通过省级验收的,将核减或收回镇奖补资金,用于奖励项目推进快、运行效果好的百强中心镇。
      污水处理工程建成后,江西省将加强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工程运行的督查考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污水处理费征缴等配套机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防止成为摆设、造成浪费。
      张林霞 熊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