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创意政策 让文化好项目闯天下——深度解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若干政策措施》
■记者赵婉露、实习生白小菊/文
1月15日上午,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文化厅就《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
该《政策措施》内容丰富,包括加大资金投入、引导产业方向、壮大市场主体、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税费支持、保障土地供应、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共8个方面37条具体条款。
五大亮点
●整合扶持资金形成合力。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向文化创意产业倾斜;鼓励各市、县(区)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搭建投融资平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
●鼓励文化企业向科技、生态、电商等方向融合发展,助推媒体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江西重视本土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扶持赣文化传统演艺剧目。
●降低注册门槛、减少运营成本、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发展环境,着力为创业型、中小型文化企业扫清障碍。
●利用三网融合契机,拓展媒体服务功能;补助县级数字影院建设。
鼓励走出去
好项目好作品 有奖励
省政府将对手机动漫产品等推广给予补贴;对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和境外有影响电视台播出的江西企业原创电视动画片给予奖励;对在互联网和手机等移动互联网下载量高且收益好的优秀动漫作品给予奖励;对优秀动漫人才和优秀原创动漫出版物给予奖励。
扶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原创创意作品出版、绿色高端印刷、现代出版发行等。对新入选“三个一百原创工程”、“全国百强报刊”、“全国百强印刷企业”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获国际奖项或国家级奖的作品、单位、个人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给予补助。
扶持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电视购物等新媒体、新业态。对我省原创广播影视作品获国家级以上奖项或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其他省级卫视首播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江西发行的影视作品给予适当奖励。
将大力支持数字影院基础设施建设,对2015年底前新建和改扩建的县级多厅数字影院给予奖励性补助。
鼓励请进来
税费和房租 有减免
提高国有文化集团竞争力,支持江西报业传媒集团、江西出版集团、江西广播电视台等国有大型文化集团积极探索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努力发展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投资者,打造现代大型文化传媒集团。
我省还鼓励创办文化创意企业,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非公有制文化创意企业参与网络出版、对外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和文艺院团改制经营等领域。
经认定的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文化产业用房,前3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房租、500~1000平方米部分房租减半资助。鼓励各地对入驻经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的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给予房租补贴。
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依法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优惠税率,经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落实营改增试点,对小规模纳税人中从事文化创意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省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在园区(基地)建成起3年内,按规定给予行政规费减免。
鼓励建起来
创意项目用地 可优先
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对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安排。经省认定的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其中属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其土地出让底价在不低于该项目土地取得费、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前提下,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将大力支持数字影院基础设施建设,对2015年底前新建和改扩建的县级多厅数字影院给予奖励性补助。
鼓励闯出来
优秀人才待遇 有优惠
鼓励高等院校与文化创意企业创设人才培养基地,培养高级管理、经纪、创新创业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开展文化创意产业研究,开设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专业。将引进优秀文化创意人才;加快引进文化经营管理专家、知名电视节目主持人和知名记者、编辑、导演。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参与培训、申报项目等方面对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给予优惠待遇。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以知识产权、股权、期权等方式参与分配。
关注
搭建平台 拓宽融资渠道
搭建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平台,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吸收国有大型企业、骨干文化企业等资金,设立江西省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或项目投资等方式,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建立“助保贷”等由专项资金出资担保、金融机构放贷、企业融资的融资模式。
对经省级认定的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其建设资金新增国内贷款部分,给予适当贴息补助。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孵化文化创意企业,实现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风险投资公司所投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按盈亏相抵后的净损失,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对重点上市后备文化创意企业,给予上市培育及前期费用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