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摘要)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按照国际化、法治化要求,2015年底前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制度,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服务模式,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二)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企业设立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和部分事务网上办理。
1.实行企业设立“先照后证”商事登记制度。2015年底前制订企业设立前置改后置事项目录,在全省推广实施。
2.2016年6月前建立企业设立信息综合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
3.企业设立实行并联审批,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统一发照”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登记制度。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三)推进投资管理领域改革。降低投资准入门槛,逐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构建对外投资促进体系,促进投资便利化。
1.降低投资准入门槛。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外商投资项目逐步实行备案制。对民营资本,除国家另有限制性规定外,开放一般投资领域。
2.推行投资项目涉税事项网上审批备案,网上自主办税、纳税信用管理的网上信用评级。
3.实施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推进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创新、取消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等。
4.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推进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落实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经文化部门内容审核后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5.构建对外投资促进体系。除国家规定需要核准的项目外,对境外投资实行备案制。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强对外投资合作事后管理和服务,完善境外资产和人员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
(四)推进贸易管理领域改革。
1.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平台。将海关、检验检疫等贸易监管部门逐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平台。
2.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物流等支撑系统。
3.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从事国际采购的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国际结算等服务。
4.加强电子口岸建设,推动实现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监管部门信息共享。
5.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推广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境内外维修海关监管制度、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等措施。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内销手续,促进内销便利化,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探索建立货物实施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推广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集中汇总纳税,选择性征税,“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保税展示交易,仓储企业联网监管,智能化卡口验放等监管模式。
6.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推广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进口货物预检验、分线监督管理制度、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
(五)推进金融领域改革。积极推动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推广银行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涉及的结售汇业务,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落实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政策,建立健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商业贷款等各类境外融资业务、构建跨境个人投资者保护制度,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探索在国家级开发区内设立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研究设立多币种的土地信托基金等。
(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公民、组织信用记录,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共享机制,完善跨部门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加大信用信息的应用和推广。
1.2016年底前建成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和互联互通。2015年底前开通“信用江西”网站,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功能。
2.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3.推广社会信用应用。各级政府部门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财政支持、项目审批、项目招标投标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环节,率先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逐步扩大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促进信用服务业加快发展。
(七)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
1.建立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推动跨部门市场监管信息互联互通。
2.建立工商、税务、质检、食药监、公安等执法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执法的机制,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
3. 推进公平竞争制度创新,严格环境保护执法,建立环境违法法人“黑名单”制度。
(八)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与注册资本认缴制等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配套,运用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式对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制度。将企业年检制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对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开展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
3.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制度。
(九)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
1.推行市场监管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审批依据、程序、申报条件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清理省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公开市场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细化各部门履职责任,晒出行政责任清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8月前完成。
2.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制度。将资产评估、鉴定、咨询、认证等社会职能逐步交由专业服务机构承担。
3.健全完善工会组织监督机制。逐步试点推行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参与企业集体协商机制,解决工资、劳动条件等争议纠纷。
4.加强行业自律。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公约和行业地方标准。
5.推动权益保护制度创新。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完善司法保护、行政监管、仲裁、第三方调解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社会参与机制。
6.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总结评估机制,落实企业社会责任。
(十)完善专业监管制度。省内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出台的监管制度,并结合江西省实际,出台相关的实施意见。(记者 刘佳惠子 实习生陈囿佑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