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试行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指南

17.12.2015  19:29

我省近日印发《江西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指南(试行)》明确:城市综合管廊容纳的管线应包括电力、有线电视、通信电缆、交通信号、燃气、给水、排水、再生水、热力等公共设施管线。严禁将燃气管道与其他市政管线同舱敷设。管廊工程规划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地下空间规划、道路规划等保持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