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遏制盲目“造城”之风
05.03.2014 18:38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有:清查各类新区规划编制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对2011年以来市、县编制的各类新区(含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开发区)规划与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类新区规划用地范围和功能定位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是否下放城乡规划审批权;清查全省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对全省建制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除外)总体规划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编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开展了专家论证、公示以及规划批复情况;清查城市道路等城建市政项目审批手续不完备的问题,清查2012年1月以来拉开城市框架、开工建设和在建的城市道路等市政工程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以及其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合规,重点检查规划“一书两证”、施工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手续是否完备。
据了解,检查工作分自查、整改、督导3个阶段进行。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地开展摸底排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存在违规编制各类新区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行为和违反规划拉开城市框架、开工建设道路等行为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步骤,问题严重的还要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依纪处理。对符合规划的城建市政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要及时纠正,明确整改时间表。在整改落实阶段,各地根据自查自纠阶段提出的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整改,坚决纠正违规编规划、违规上项目的行为,遏制盲目“造城”之风。在督导检查阶段,省专项治理工作督察组对各市县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各地提出的整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群众反映问题多的市、县。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对违规的“新城”和建设项目要坚决叫停,对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要坚决制止;对清理检查搞形式、走过场和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设区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的检查和督导。各地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要建立长效机制,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合理控制城镇规模,实现城市规划由扩张性规划向限定城市边界规划转变、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要强化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约束性,规划一经审批不得随意变更。要严格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完善城建市政项目审批机制。
本文来源: 建设厅
05.03.201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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