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发布

19.12.2016  10:36

   开启“非遗”保护全民参与模式

  18日,《江西文化蓝皮书——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暨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高峰论坛在江西师大国际交流中心举行。

  《江西文化蓝皮书——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16)》是江西师范大学组织编撰的第二部文化发展类智库报告,也是江西省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该报告由江西师大文化研究院组织撰写,分为总报告、分报告、对策篇、生态保护篇、案例篇和附录六大部分,结合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深入分析了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特色、挑战及趋势,针对性地提出了推进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策建议,为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为江西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智力支持。

  报告显示,过去十年尤其是2015年,江西“非遗”保护发展十分迅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主要体现在:“非遗”保护法律体系逐步完善,2015年《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得以立法实施;“非遗”保护名录体系日趋规范,我省已经建立了清晰的“非遗”四级名录体系;“非遗”保护社会参与形式多样,“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场及“非遗”交流活动日益广泛;“非遗”传承人主体地位逐步明晰,代表性传承人的主体地位得以逐步确立;“非遗”保护资金支持力度加大,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支撑;“非遗”保护工作“双效”日益明显,人们的“非遗”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逐步增强。

  报告立足江西省“十三五”规划新起点,全面梳理了过去十来年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状况、保护成就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发展对策建议。报告认为,从整体而言,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江西处于全国中等略偏下的位置,但在阶段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如江西成功获批了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徽州文化(婺源)生态保护实验区,处于全国前列;在第一批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中,江西拥有3个,与北京、江苏、四川和青海并列全国第一。江西省有望在“十三五”时期末进入全国三大方阵的第二方阵靠前位置及中部六省的靠前位置。

  报告还对我省“非遗”项目地区分布进行了分析,全面梳理了江西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地区分布状况。江西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地区分布排序为:九江市11项、赣州市10项、吉安市10项、宜春市9项、上饶市9项、抚州市7项、萍乡市4项、南昌市3项、景德镇市3项、省直单位2项、新余市1项、鹰潭市1项;江西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地区分布排序为:赣州市90项、宜春市76项、吉安市72项、上饶市52项、九江市46项、南昌市42项目、抚州市38项、萍乡市24项、景德镇市18项、鹰潭市12项、新余市11项、省直单位7项;在省级“非遗”项目类型中,传统技艺排名第一,为127项;民俗排名第二,为89项;传统舞蹈排名第三,为86项。

  报告指出,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文化生态的迅速变迁,大量江西“非遗”遭受重大冲击而消亡。“非遗”项目物质化现象突出,人们热衷于“非遗”申报,对“非遗”保护、传承却缺乏应有的关注。此外,还存在专业性人才队伍极度缺乏、抢救与保护经费严重不足、“非遗”保护利用创新力低下等亟需破解的突出问题。

  对于江西“非遗”发展,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直面“后申遗”时代,开启“非遗”保护的全民参与模式;顺应新型城镇化进程,探索“非遗”保护协同发展路径;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加强江西“非遗”的海内外传播;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快“非遗”的保护与利用;借力江西旅游产业,推动“非遗”衍生品的创意开发;通过融资、免税等形式,积极开拓保护资金融资渠道。(记者 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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