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老师揪贪玩学生头发被辞退 师德失范一辞了之?

11.12.2013  19:17

  河南许昌一名10岁男孩,日前因偷玩滑梯被班主任体罚揪头发,导致“秃头”两个月还没长好,男孩甚至因此产生厌学情绪。

  涉事学校所在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最新通报称,涉事教师已被辞退,校区负责人被免职,校方表示将及时足额支付医疗费用,保证该学生正常在校学习。同时,魏都区声明将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事情看似告一段落,但所引发的讨论远未平息。不少网友对此事表达愤慨,认为不能光辞退了事,要追究涉事教师的刑事责任。网友“麦田刚刚返青”提出了萦绕在很多人心头的疑问:“为何这样的事情屡禁不止,是权利的纵容还是制度的缺陷?

  教书育人被誉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但师德师风失范事件频发却是现实的尴尬。不久前,湖南省一所幼儿园里,幼儿一层层“叠罗汉”,老师坐在最上层“劈一字”,照片传出后引发广泛争议。更为挑战公众道德底限的,是去年发生在浙江温岭的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女教师用胶带封幼儿的嘴,还把孩子头朝下丢进垃圾桶。

  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彦光指出,违法成本低可能是此类事件一再发生的重要原因。“老师把学生头发揪掉,从法律角度讲属于人身伤害性质,需要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彦光说,遗憾的是,现实中有这种维权意识的学生和家长太少。

  多名法律人士表示,揪头发事件对学生的身体和心理伤害都很大,但如果构不成轻伤就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教师上课是履行职务行为,相关责任由单位承担,教师本人承担的责任很小,违法成本低。

  盘点媒体曝光的大大小小类似事件,很多都以当事人被辞退了结。张彦光律师认为,教师管理学生的过程中有许多方法都是欠妥甚至违法的,例如“叠罗汉”使学生处于危险状态,对学生的人格尊严也是种侵犯,但相当一部分学生、家长没有充分重视,维权意识普遍较低。

  “要教育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出了事不能默默承受。家长也要经常了解孩子的在校情况,有问题及时与学校交涉,受到严重伤害时向警方反映。”张彦光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教师失范、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相关法律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记者双瑞)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