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费注记“不乐之助” 妇人怒骂“不要脸”遭诉

14.03.2014  20:37

  中新网3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雄一杨姓女子与一陈姓男子生下一子后,陈男另娶高女;陈男于汇生活费至杨女账户注记“不乐之助”,杨女怒骂高女“不要脸”被诉。

  高雄地检署今天表示,被告杨女与陈男育有一子,由杨女独自扶养小孩,陈男提供生活费。

  杨女被控于发现陈男四度汇款至账户上注记的“不乐之助”时,心生不满,前往陈男住处拍打铁门和辱骂,并辱骂告诉人高女“不要脸”等言语,同时以身体挡在高女车辆前方。全案经高雄市警察局左营分局移送侦办。

  检方侦结,认为杨女公开辱骂“不要脸”,足以贬损告诉人名誉,依涉犯公然侮辱罪起诉,声请法院简易判决。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