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津补贴 乐平市总工会主席受处分

28.01.2016  10:54

  27日,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乐平市总工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乐平市总工会违规发放津补贴45.856万元。乐平市人大副主任、乐平市总工会主席黄传寿,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12月16日,经景德镇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传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昌江区农工部常务副部长钱庭辉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0月4日中午,钱庭辉节日值班期间,私自驾驶公车前往浮梁县,到其侄子家吃午饭。经2015年12月15日昌江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给予钱庭辉党内警告处分。记者袁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