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打出“组合拳”去库存
相比合肥、厦门、南京等城市的火热,浙江面对全省冷热不均的楼市,推出“组合拳”以推动去化。
近日,为加快推进房地产去库存,浙江省出台多项措施,其中对于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0个月的,或者在售、在建待售及已出让待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过30个月的市、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业内人士表示,就浙江楼市而言,由于杭州、宁波、嘉兴等城市持续活跃,带动了整个销售面积和销售额上升,但从全省来看,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还是比较谨慎的。
《浙江省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浙江将全面取消县(市)购房落户条件限制,放宽除杭州外的设区市市区购房落户关于建筑面积、资金额度要求。同时推进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改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挂钩,积极为农民进城购房创造条件。
浙江提出,加大对单位、个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对空置待售的非住宅商品房,允许房地产企业实行整体用途转换,涉及土地用途改变的,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根据上述《行动方案》,到2017年,浙江省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的控制目标为10至16个月。
世邦魏理仕(CBRE)杭州公司董事总经理马英枢表示,政府的相关表述在年初就有过,“感觉目前对于杭州楼市来说,影响不大,杭州楼市的存销比仍低于20个月。而在此时出台该政策,可能是从全省来看的,大部分城市的存销比压力还是比较大。”
以杭州为例,根据快房网K指数研究室统计,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杭州市区卖出了97657套商品房,整个杭州楼市的库存量也随之下降,从2015年底的约17.28万套降到6月底的约13.59万套,6个月时间商品房库存少了3.69万套。
而地处三、四线城市的衢州,情况就没那么理想。据《衢州日报》报道,到2015年底,衢州市区房地产存销比达到69.43%(合理存销比一般为50%),到今年3月末,衢州市区商品房库存面积总约280.59万平方米,库存压力不小。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7.13 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