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三岁女童小羽蒙遇害案一审有果 被告人死刑
中新网温州3月18日电 (记者 张茵 通讯员 温萱)在公园玩耍,被人诱骗拐走失踪,6天后在草丛中发现,尸体已高度腐烂。去年8月,年仅三岁零两个月的幼小生命就此戛然而止。3月1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小羽蒙遇害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范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经济损失计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3年8月11日晚,在温州务工的范某在龙湾区一公园见被害人小羽蒙(2010年10月10日出生)讨人喜爱,小羽蒙的奶奶到附近小卖部独留小羽蒙一人之机,将其骗至公园门外,强行抱走小羽蒙骑自行车离开。
骑行途中,范某为制止小羽蒙啼哭,停车紧捂她的口鼻数分钟,致其昏迷后单手抱小羽蒙继续骑行。行至龙湾区蒲州街道一空地时,因小羽蒙醒后继续哭叫,范某停车再次紧捂她的口鼻,致其窒息死亡。
尔后,范某将尸体藏匿在附近草丛。当天深夜及次日6时许,范某数次返回查看,确认小羽蒙仍在原处并已死亡。同年8月18日,范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范某故意非法剥夺无辜儿童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范某采用手捂口鼻的手段致被害人没有气息后,将其抛弃野外偏僻处,致人死亡,事后又返回现场对尸体遮盖,足以证明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
范某诱骗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脱离监护人,其行为又构成拐骗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数罪并罚。被告人范某拐骗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幼童并将其杀害,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
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法庭上,范某并未现身,而是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听到了法院的判决。(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