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20.01.2014  12:58

2013年以来,湖口县通过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明显减少,全县森林资源呈现出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

一是按“”管地,确保林地资源不受破坏。严格按照林地保护“一张图”审查各类建设项目征占使用林地,除国家、省重点及民生工程可使用林地外,严格控制商业项目使用林地规模及数量,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达到16791.7公顷。

二是以“”育林,确保林木资源持续增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封山育林,禁止商品性采伐。同时通过实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加大抚育管护力度,促进林木生长,到2020年每公顷林木蓄积量达到85立方米。

三是用“”管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通过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资源保护纳入目标管理,对辖区内出现重大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增“投入”夯基础,确保森林资源安全。2013年县财政投入100余万元资金夯实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队伍。在全县组建了15支半专业化扑火队,设立60个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点,聘请生态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