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率先完成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
18.03.2016 16:00
本文来源: 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我市水资源监测及保护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的通知》(水资源保函〔2002〕11号)、《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标志设立工作要求》(办资源〔2012〕381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的通知(赣水资源字〔2015〕29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确界立碑工作,共同商讨立碑的型式及经费的落实,于2015年10月落实了经费,11月9日完成招标工作,11月23日对11个水功能区进行了实地查看及标志牌的选址工作,经过3个月的紧张建设,水功能区立碑工程全部完成。
2016年3月14日-15日,我局对全市11个省级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程进行现场验收,标志着我市省划水功能区立碑工作在全省率先圆满完成。水功能区标志设立是宣传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提高公众关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意识的窗口,标志设立做到了材质统一,经济、美观、安全、耐腐蚀,选址交通便利,显而易见。本文来源: 水利厅
18.03.2016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