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去年公众安全感指数达95.33% 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通过一年来的实践探索,全省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省实现“五个未发生”
一年来,我省立法工作得到加强,在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经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了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制定和修改了农田水利条例、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13件法规,推动改革措施落实;颁布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开全国先河;批准了南昌市工业节约能源监察条例、消防条例等5件法规。通过立法,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我省社会治理成效明显。依法治理“医闹”问题,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医闹”事件。去年7月以来,全省没有发生医闹事件。依法治理社会治安,全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8%,严重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1%;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3.2万件,成功率96.5%。全省实现了“五个未发生”(即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未发生影响政治稳定事件、未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未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公众安全感指数达95.33%。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同时,我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建立九大工作机制,在省、市、县三级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我省率先在全国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了由24名法律专家、执业律师组成的省法律顾问团。全省10个设区市组建了法律顾问团,83个县(市、区)聘请了法律顾问。省国资委向11户出资监管企业派驻了法务总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133个单位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
截至去年底,全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1万余家。
推进阳光执法阳光司法
2014年,我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推进阳光执法、阳光司法。省高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网上平台建设,制定了《裁判文书上网实施办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9万余篇,10个法院被命名为全省第一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省检察院设立了江西检查门户网站、开通了江西检查微博,导入案件程序性信息11400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06条、公开法律文书2155份。省公安系统设立了1706个触摸屏查询设备,138个县级公安机关在网上公开了执法办案依据和工作流程。省监狱管理局制度实施办法,对重点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实施开庭审理、网上公开。
公布398个审批事项清单
我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91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34项,审批项目精简率达38%。积极推进“三个清单”建设,向社会公布398个审批事项的权利清单。出台了5件省政府规章。制定了《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江西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有效防止了行政执法中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曝光“老赖”1.4万余人
2014年,我省出台了《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积极构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良性机制。通过开展经典诵读、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理念。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对全省5.3万余家企业实施了信用管理。省商务厅首次实名发布了市场主体“黑名单”。省文明办、省高院等部门联合向社会曝光“老赖”1.4万余人。
律师参与信访案件评查
去年,我省各地先后涌现出了一批法治建设典型:南昌市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信访案件评查,化解信访积案;鹰潭市依法治理“景区、校区、园区”治安,推进平安建设;武宁县在推进依法治理中坚持用法治理念引领人、用法治文化熏陶人、用法治规范约束人、用法治典型教育人;万年县实施“一村一律师、一企一顾问、一校一课堂、一县一基地”基层法治建设工程等经验,推动法治江西建设发展。
◎文/新法制报记者周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