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垚烽:“最牛协会”凭什么这么牛?

14.04.2014  12:40

  “从2014年2月1日起,对未取得行业确认证书的建筑施工设备租赁企业将停止其在长沙承接该项业务。”这段话来自长沙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分会的公告,言下之意,在长沙市从事建筑施工设备租赁业务的企业,必须向协会提交申请,办理行业确认。由于此举与行业协会的属性相悖,与中央简政放权的潮流相逆,因此被人们称为“最牛协会”。(4月13日《新京报》)

  按照通常的理解,行业协会作为一种民间性组织,本应由会员自发组织,并起到服务、咨询、沟通、监督、自律、协调等作用。而长沙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分会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其服务和收费都带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企业还“不敢吭声,只因他们还有处罚权”。这不禁令人好奇:一个行业协会,怎么会有处罚权?又哪来的能量对企业“谁不听话就卡谁”?还有,为何能够与作为政府机构的安监站联名发公告?好在,其谜底并不复杂。

  根据报道,该协会的会长谭甫祥曾任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站长,现年66岁的他和副会长文德华也都是安监站的退休人员。所以说穿了,这“最牛协会”里上演的仍然是官协勾结、鱼肉企业的老套把戏。不同的是,以往类似“二政府”性质的行业协会,其作为也就是安排几个退休官员,以满足他们继续发号司令的“官瘾”;或者将行业协会当成提款机,动辄收点小钱、变相组织个旅游,对于入会企业倒并不怎么刻意刁难。

  而长沙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分会的过分之处在于,不仅收钱不办事,还动辄就拿手中的评审权、处罚权来“”企业。对外,“企业不交钱禁止营业”人为制造了市场准入门槛,而这显然与十八届三中全会设定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改革方向背道而驰;对内,它又将入会企业置于“板上鱼肉”的地位,随意宰割,既违背了行业协会的属性定位和成立初衷,又为权力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其行为和性质之恶劣,实在令人震惊。

  事实上,《公务员法》第102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长沙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分会虽然名义上是非营利性质的行业协会,但就其所作所为来看,实在比某些垄断企业还凶狠,“入职”这样的协会,说没有利益输送谁信呢?更何况,谭甫祥2008年11月退休,2011年6月协会成立担任会长,仅从时间上来说,也未满“三年之限”。

  所以,无论从哪一点看,长沙这个“最牛协会”都牛的不正常,牛的突破了法律的底线。除去自肥了个别人,既侵害了企业的利益,也有损市场的秩序。叫停、整顿这样的“最牛协会”,并深挖其背后的权力失范,不仅有助于约束权力、打击腐败,更是出于激发市场活力、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长远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