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初:夺命公路”,内鬼该除了!

28.05.2014  10:16

  记者从四川内江交警部门获悉,在国道321线内江东兴段自2012年1月改建通车至今年4月,28个月的时间,该路段共发生40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致43人死亡,其中大部分发生在城区段。(5月27日《成都商报》)

  随着我国路网建设的完善,从技术层面上看,公路的建设、管理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经验与制度。那么,一条32.8公里的公路,为何投入使用2年半就发生了40多起致人死亡事故呢?其背后有多少谜团?

  记者进行了简单地走访调查,发现四大安全隐患:18处交叉路口仅两处有红绿灯,路面标示混乱;车辆超速现象严重,不少长下坡路段无减速带等设施;行人随意横穿道路,摩托车随意占道超车;全路段无路灯,远光灯造成“视觉盲区”。这些隐患,并不需要多少专业知识就能发现。可遗憾的是,道路的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都将这些隐患给忽略了。谁来为那43条鲜活地生命招魂呢?

  每一起事故,保险公司也许给予了理赔,事故方进行了赔偿,但道路本身的缺陷,又岂能视而不见?

  首先,公路的设计有何科学缺陷。在公路的设计过程中,设计方是否做过详细、科学的实地调研,走访了解过周围群众的生活、出行习惯吗?对特殊路段是否有相应的细节考虑?若有充分的细节考虑,那就不该出现路口无红绿灯,摩托车混杂等情况。公路存在缺陷,设计方难辞其咎。当然,存在缺陷的设计,又是如何通过评审的,亦要追究。

  其次,建设环节为何没有及时修正设计缺陷?春江水暖鸭先知。在道路的建设过程中,哪些环节容易出问题,哪些地方存在安全隐患,建设者应该最先知晓。可遗憾的是,没有较真的建设者站出来,让道路缺陷失去了修正的机会。

  再者,公路的验收环节,是如何将道路本身的安全完全忽略掉?一条不能给人带来安全感的公路,是如何能验收过关的?是验收的疏忽,还是有人故意当睁眼瞎呢?其背后有何猫腻,要查个清楚。

  正因了种种沉默,让这条公路变成了“夺命公路”。俗话说得好,“亡羊补牢,犹未晚矣。”一条公路时常发生交通事故,管理者应该能看出端倪,并及时整改。尽管公路管理部门曾报告了隐患,却不见整改措施。把口号当作了行动,让“夺命公路”仍张开自己的血盘大嘴,重复着那些悲惨的事故。这,令人何等气愤!

  眼下,全国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开听纳谏,要整改问题。就这条“夺命公路”来说,至少要查一查公路是如何建成的,要查一查夺命公路隐患如何被搁置,一拖再拖的。“夺命公路”的隐患仍在,生命经不起太久地等待,问题不能再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