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组织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项目现场集中评审

27.05.2020  15:51
图1 江涛副厅长在评审现场与评审专家交流
图2 评审组专家正在进行现场评审考核
  •   5月26日,江西省司法厅集中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项目现场评审活动,由六名评审专家分两组对拟申报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项目的15家机构及132名人员进行了现场评审和考核,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涛视察了评审现场并与评审专家进行了交流。

      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是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的重要内容,涵盖生态破坏行为导致植物、动物、微生物损害鉴定,森林、农田、城市、湿地、河流、湖泊、荒漠等生态系统损害鉴定,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土地损毁及生态功能损害鉴定等。依法及时建立一批生态系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队伍,是省司法厅致力于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和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为涉及生态环境资源诉讼活动提供可靠、可信专业意见和客观、科学证据的迫切需要。为此,省司法厅坚持严格准入、严格管理,依法严格遵循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对申报机构和人员的专业能力、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配置要求等进行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切实提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准入登记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此次现场集中评审工作由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会同司法鉴定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