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不该鼓励“12岁妈妈”生孩子维权

01.09.2015  11:59

  湖南“12岁妈妈思思(化名)在一场争议中生下她的第一个孩子。父亲是个问号,孩子被作为证据降生这个世界,但结论并没有因此改变,邻村一个74岁的老人被确定为孩子的父亲,他被投入湖南的一所监狱服刑—尽管迄今,家人对这个结论仍固执地抱有怀疑。在风波平息两年之后,翻版的故事再次上演:思思又怀孕了,父亲仍是个问号,孩子再一次被家人要求作为证据生下。(8月30日《南方都市报》)

  尽管说,思思已经14岁了,但是大家还是习惯性的称其为“12岁妈妈”。12岁怀孕的时候,她用“把孩子生下作证据”的形式,将74岁的农村老汉送进监狱。在她14岁的时候,依然选择用这样的形式,将另外一个人送进监狱。这是因为,在法律变革的今天,已经取消了嫖宿幼女罪。也就是说,当这个14岁的女孩将孩子生下来之后,会有一个任性的男人被以强奸罪的名义丢到大牢里。有关部门表示,将在“12岁妈妈”生下孩子之后对被怀疑者进行亲子鉴定。

  问题是,抓住让“12岁妈妈”怀孕的男人是容易的,抚平她的忧伤却是不容易的。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究竟是谁孕育了“12岁妈妈”的无尽忧伤?

  其一,糟粕文化害了“12岁妈妈”。第一次怀孕,是因为“少年不懂愁滋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当12岁当妈妈之后,这个女孩又先后两次怀孕的时候,这里面的问题就值得关注了。熟悉这个女孩的人说,平时她喜欢看黄片。在其用生下孩子的方式将性侵她的老头送进监狱之后,她养成了看黄片的习惯。于是,才有了此后的两次怀孕。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我们该提供一个怎样的环境?

  其二,父母无知害了“12岁妈妈”。在第一次被性侵害的时候,是父母鼓励12岁的孩子生下了孩子,用此来惩罚犯罪分子。这固然可以理解成不惜一切代价向犯罪行为斗争。但是,生下孩子不是唯一的办法,进行亲子鉴定未必需要等孩子生下来。依据现在的技术,在羊水里提取物资一样可以准确找到肇事者。遗憾的是,每一次被性侵害的时候,其父母都是主张“将孩子生下来”。以至于这次“12岁妈妈”的父母明确表示将孩子生下来之后就送人。

  其三,惩罚不力害了“12岁妈妈”。前段时间,媒体报道了一则新闻,说是一所学校的副校长经常“乱摸学生”。我们首先需要思考的是,为何他敢于“乱摸学生”?说到底还是惩罚不力造成的。如果性侵少女会受到严厉的打击,甚至是死无葬身之地,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吗?就拿“12岁妈妈”来说,她已经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为何在将第一位性侵者送入大牢之后,还会有两次怀孕的经历?那些和她发生性行为的人岂能不知道女孩就是新闻人物?其实,是他们压根就不害怕。是法律软弱成全了色胆包天。

  亲子鉴定,不可能抚平“12岁妈妈”的忧伤。我们更该关注的是“12岁妈妈”再次生下来的孩子该咋办?其实,不该鼓励“12岁妈妈”生孩子维权,对孩子对“12岁妈妈”这都是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