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严实工作标准决战脱贫攻坚
●肖才明帅冬英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近年来,峡江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攻坚工作精神,坚持以扶贫开发统揽农村工作全局,聚焦精准扶贫,着力产业扶贫,推进社会扶贫,扶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县贫困面貌得到一定改善。
但由于峡江县县域经济底子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贫困户居住自然条件差、中央苏区产业化扶持起步晚等原因,导致在扶贫攻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落实扶贫帮困措施有折扣。其一,因人施策还不够。如峡江县虽然根据贫困程度、劳动能力等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分类,并划分为黄卡户、红卡户、蓝卡户三种类别,但在实际帮扶措施上仍区别不大。其二,帮扶工作还不实。受工作、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多数帮扶人员未达到下村入户的规定次数,多数仅限于“慰问式”帮扶,产业帮扶往往“鞭长莫及”。少数驻村干部的帮扶也多为应付检查式,全身心投入帮扶的少。其三,在产业资金拨付、产业发展验收上“较真”不多。多数帮扶人员未严格按照产业发展的动态或进度进行验收,便同意下拨扶持资金,给产业扶贫打了折扣。二是扶贫帮困所需资金有缺口。贫困村所需扶持的项目多、资金量大,而目前每个贫困村的扶持资金较少,仅能解决贫困村某一项问题。据统计,涉农项目资金分散在20多个部门,各部门对项目资金都有自己的管理办法和要求,整合起来集中使用难度较大,不利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的开展。此外,由于产业开发资金分散发放给了每个贫困户,用于各自发展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产业,这样发展的产业必定是小而散、多而乱,产业适度规模经营难以形成。三是扶贫对象进退动态机制未形成。现实中,由于牵涉到利益调整,往往进易退难。还有部分已经脱贫的人群,由于脱贫基础不牢,因突发的疾病、灾害、入学等又重新返贫,而返贫人群极易成为扶贫工作的盲区。
扶贫攻坚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要打好这场“战役”,必须坚持严实工作标准,从长远考虑,从现实出发,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精准对标,精准施策。
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加强对新阶段扶贫攻坚政策措施的宣传和动员,特别要增强基层干部投身扶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使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攻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要求村组干部摒弃私心杂念,秉公办事,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严格执行上级明确的贫困户认定标准和评选工作流程,严格做到“两公示一公告”,确保扶真贫。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好贫困人口信息管理工作,使扶贫对象进退有章可循。
提高扶贫帮困实效。一要坚持分类管理。如可对贫困户进行分类管理。对低保特困户,列为救助对象,加大救助力度;对除特困户外并在贫困标准以下,且有脱贫致富意愿和能力的,可针对各自的脱贫意愿,有针对性地选择致富项目,最好一个村选择一个比较共同的产业,形成比较优势和规模效益;对在贫困标准线上的农户,政府要帮助农户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出现。二要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建立“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贫困户不脱贫,干部不脱钩”。三要严格执行扶贫产业验收和扶贫资金拨付程序。发扬“较真”精神,督促扶贫对象发展扶贫产业,根据产业发展动态和进度拨付扶贫资金。四是提高驻村干部帮扶实效。可选择籍贯是本村的县直机关干部回本村驻抓扶贫工作,这样既熟悉情况,又解决了交通、食宿等实际困难。
加大脱贫资金投入。省市应逐年增加扶贫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财力保障水平,特别是在交通补助方面,市财政每公里2万元的配套资金应及时到位。在市级层面建立扶贫资金投入整合机制。在项目安排上,市级层面应将农、林、水等涉农部门项目与扶贫项目相互整合,统筹安排,每年形成支持贫困村发展的涉农部门项目整合指导意见,引导基础设施等相关项目向贫困村集中、倾斜。省市统一安排项目前期费用,对需进行招投标的项目,统一安排或划定比例列出项目设计、预算、招投标、审计等费用。发动社会扶贫,构建多方投入机制,积极引导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工作,努力倡导人人参与扶贫的新风尚。 (作者单位:峡江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