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第116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116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已于2014年5月12日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期设置
第116届广交会将于2014年10月15日-11月4日分三期举办,展区设置在第115届基础上进行了调整:
第一期:
增设 新能源 展区;
计算机及通讯产品与电子消费品展区合并为 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 展区;
小型机械和工程机械(露天/棚下)展区重组划分为四个展区: 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工程农机(室内)和工程农机(室外) 展区。
第二期:
增设 宠物用品 展区;
取消 土特产品 展区(相关展品并入节日用品、家居用品等展区)。
二、展位申请时间
2014年5月12日-6月15日
(品牌企业申请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30日)
三、展位申请程序
请申请企业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展位,具体如下:
(一)品牌展位申请
属第115届广交会品牌企业,暂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申报第116届品牌展位。其中,涉及第116届合并、重组或新设的展区,品牌企业可在原展区品牌展位总数范围内,按以下办法申报:
1.原属“计算机及通讯产品”、“电子消费品”展区的品牌企业,请按“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申请;
2.原属“小型机械”、“工程机械(露天/棚下)”展区的品牌企业,请按重组后的对应展区申请;
3.原属“电子电气产品”、“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展区的品牌企业,如主要展品属于新能源范畴,请按“新能源”展区申请;
4.原属“家居用品”展区的品牌企业,如主要展品属于宠物用品范畴,请按“宠物用品”展区申请。
“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品牌展位申请数量下限为4个,“工程农机(室内/室外)”展区品牌展位申请数量下限为2个。
企业申请成功后,打印参展申请表并盖公章后,报所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1、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可根据第116届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申请对应展区的一般性展位,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所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申请企业名单,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本单位推荐意见,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2、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西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我厅将对所有申请企业进行量化评分,其中对获得以下荣誉的企业将给予相应加分,企业如有相应材料,请一并报送:
(1)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复印件(高新技术产品应与企业申请展区相关);
(2)省级以上出口名牌、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
上述荣誉颁发机构限定为政府机构,国家级为: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科技部;省级为:省级人民政府、商务厅、工商局、科技厅。有关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一律按自颁发日起三年内有效。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二)企业须按网上提示要求准确填写企业简称,该简称将用于广交会展位图标示。
(三)企业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
(四)企业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农机(室内/室外)及车辆等展区展位,须填写最大展品的尺寸(长×宽×高)。
五、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向辖区内外贸企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企业申请参展。要指导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企业参展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于重点推荐企业务必严格把关,切实将有实际参展需求的优质企业和出口潜力企业推荐上来。
六、参考信息
1、广交会参展易捷通:
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
2、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
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common/2012-09/8466.shtml
3、广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exhibitor/2012-09/24457.shtml
特此通知。
联系人: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汪飞
电 话:0791-86246270
地 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省府北一路5号515室
邮 编:330046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