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欣:的士摄像头,公共安全与隐私权之争
今年4月份,广州小部分出租车上,曾经试验性安装了前后摄像头,因后摄像头正对准车内乘客,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轩然大波。新快报记者日前获悉,这部分试验性摄像头疑因涉及隐私问题,已被全部拆除。短期内,广州不会在出租车上开展大面积安装摄像头的工程,个别司机自行安装的除外。(6月5日《新快报》)
在的士车上安装摄像头广州并不是第一家,重庆、西安、包头、南昌等城市已经在城市的士车上安装了摄像头,并没有遇到像广州这样的阻力,然而此番在广州遇阻,确实让人颇感意外,细究原因,是小小的车载摄像头承载了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权之争这个宏大论争。
目前争议观点分为三派,即赞成派主张为了公共安全利益应当在的士车上安装摄像头,反对者则认为在的士车上安装摄像头严重侵害了公民个人的隐私权理应禁止,折中派则和稀泥般的说在向乘客征求意见后,根据乘客的意见由司机控制摄像头的开启。
笔者认为,这是一个非典型的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权之争,事实上,公共利益和个人自由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其中最为典型的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权纷争就是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监控器材,譬如,在路边安装路面高清摄像头,可以高效的监控路面的盗窃、抢夺等常见的街头犯罪,普通的公民对此不仅没有抵触反而增强了安全感。但是与此不同的是,在的士车上安装摄像头与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有极大的区别,就属于非典型的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权之争,原因有二,一是的士车的车厢内虽然算是个公共场所,但是却是个封闭的空间,乘客上车之后如同进了宾馆的客房,在社会的一般观念中是不宜安装监控的;二是与大多数公共场所不同的是,的士车的乘客是相对固定的,乘客的信息完全具体化,一旦视频内容的外泄都直接指向某个具体的乘客,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是很不利的。
在的士车上安装摄像头到底该如何抉择呢?笔者认为,应当坚定不移的选择维护公共安全利益。
首先,个人的隐私权应完全让位于在公共安全利益,因为公共安全利益是代表社会大多数人的人身权,就基本的价值判断,牺牲个体保全整体是合乎情理和法律的选择。
其次,的士车乘客的主要目的是安全、迅速的到达目的地,而不是要在的士车上做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私密之事,因此以可能侵犯隐私而不在的士车上安装摄像头实在是牵强附会。
因此,在的士车上安装摄像头的争论可以休矣,只要认定的士车如同公共汽车一样是公共场所,就应该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第一原则,士车上的摄像头本身就与公民的隐私权无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