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安监局党组关于印发《省安监局开展“抓监督、严党纪、正作风”专项“显微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5.04.2015  12:55

赣安监管党字〔2015〕10号


中共江西省安监局党组关于印发《省安监局

开展“抓监督、严党纪、正作风”专项

显微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省安监局开展“抓监督、严党纪、正作风”专项“显微镜”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省安监局党组

                                            2015年4月15日

 

 

省安监局开展“抓监督、严党纪、正作风

专项“显微镜”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抓监督、严党纪、正作风”专项“显微镜”行动的通知》(赣直党字〔2015〕7号)要求,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省局党组决定从2015年4月起至12月底在全局广泛开展专项“显微镜”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扣“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服务作表率”主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聚焦工作纪律、服务效能和作风建设,以严格监督为抓手,以严肃执纪为重点,以严厉问责为关键,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努力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和化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纪律松弛、工作效能低下和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省安监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着力持续营造高压态势,推动干部职工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干事的意识得以显著增强、习惯得以持续养成、制度得以健全完善,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在全省专项“显微镜”行动中实现“零查处”,巩固和维护好省局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和形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结合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纵深推进弘扬江西安监精神、打造“五型”团队、争当“五好”安监员活动,不断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强化安全监管实效,努力为我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范围对象和查访内容

本次专项“显微镜”行动坚持“全覆盖”原则,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全体在岗干部职工均为查访对象,重点是具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安全执法考试等“五权”的处室、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职工。查访主要涉及工作纪律、服务效能和作风建设等三个方面共13项内容,具体分别是:

(一)遵守工作纪律情况。1.是否遵守上下班及会议纪律;2.是否存在随意脱岗、串岗以及上班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等情况;3.是否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4.是否遵守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二)为民服务效能情况。1.是否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政务公开制;2.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3.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刁难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等问题;4.是否存在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5.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等问题。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1.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违规在风景区召开会议等问题;2.是否存在违规进入私人会所、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等问题;3.是否存在收送“红包”(含有价证券、购物卡)情况;4.受否存在利用红白喜事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四、查访办法

在各处室、各单位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格自查、深入自纠的基础上,着力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切实扎紧织密监督网络、不断提升监督合力。

(一)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组织成立暗访组,对干部职工执行上下班及会议纪律、应急值班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等情况,开展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抽查活动。抽查暗访可采取在省局大厅门口检查、调取视频监控、到各办公室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确保发现真情况、查到真问题,切实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二)定期开展重点检查。针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安全培训考试等“五权”运行的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特别是窗口服务岗位和具有行政审批职权的处室(单位)及干部职工,就其为民服务效能情况实施重点检查。检查可采取要求报送自查报告、现场实地查看、走访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查阅企业申报资料台账、询问办事人员、核对办事记录等方式进行。

(三)严格实施信访核查。省安监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791-85257060)和邮箱([email protected]),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在履职过程中,也要主动告知监管服务对象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局办证大厅要在醒目位置设立监督牌。针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省安监局将依法依规认真组织调查,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重点检查或暗访抽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局“活动办”抽调人员具体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科学规划,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认真做好台账管理,确保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被检查、暗访的单位、个人要自觉接受局“活动办”组织的各类重点检查、暗访抽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阻挠或妨碍检查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卿吉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原局“活动办”人员。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本处室(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会议精神、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配合局“活动办”开展重点检查、暗访抽查和信访核查,确保活动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实施、高质量推进。

(二)认真对照检查。各处室(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工作方案,对照各项规定、纪律、制度要求,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五好”安监员标准,从工作生活细致处着手,认真组织开展对照检查,确保在工作纪律、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找得准、查得全、挖得深、发现得及时,切实自觉主动增强纪律意识、提升服务效能、优化作风素养。

(三)抓好整改落实。各处室(单位)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及时拟定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局“活动办”针对多种渠道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要建立完善台账,严格实施“销号”管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措施不落实不销号。各处室(单位)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收集到的各类信息要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合理意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号前向局“活动办”书面报送1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告。

(四)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未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未依法高效为民服务情况,拒不整改落实或屡次再犯的,在局内进行通报批评;被上级部门明察暗访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的,约谈当事人及所在处室(单位)负责人。涉嫌违纪违规的,认真组织调查核实,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纪。

(五)推动常态长效。要及时总结经验,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安监干部队伍实际,认真研究探索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加强作风建设的途径和措施,切实将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依法治安,全面促进安全发展,努力为江西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