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衔接

25.12.2017  10:09

  记者12月19日获悉,省民政厅日前会同省财政、人社、卫计、扶贫、保监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有效衔接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四道防线”作用,织牢脱贫攻坚健康扶贫保障网络。

  《通知》重点围绕各项制度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监督管理四个方面的衔接展开,凸显了我省开展的政府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的创新特色,将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纳入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构筑“四道防线”更加有效的政策保障体系。

  《通知》紧扣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主题,进一步创新服务对象、支付方式及衔接措施,要求各地在加大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的基础上,逐步拓展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救助,切实发挥医疗救助在兜底保障扶贫及健康扶贫中的助推作用;明确了制度衔接中各道保障防线的费用范围,界定了各项制度的报销起付标准及报销费用基数,使各项报销更加衔接规范,并要求各地对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农村低保对象同等享受已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农村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政策。

  《通知》提出,要贯彻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改革,规范各项制度的报销结算流程,积极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保障县域内困难群众出院时只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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