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家省属国企迈出改革步伐 成立了4个试点工作指导小组
8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省出资监管企业“四项改革”试点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江铜集团试点“自主拓展、自主决策、自主经营”,江中集团试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省建材集团试点用工、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省盐业集团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
目前,省国资委已经成立了4个试点工作指导小组。
江铜:可自主决策部分高管任免
试点中,省国资委支持江铜集团结合企业发展需要自主进行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企业自主拓展;赋予江铜集团公司更多的决策权和自主权,在项目投资、产权管理、收入分配、财务管理以及部分高管人员任免上,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由江铜集团公司自主决策。
省国资委还将转变国资监管方式,充分尊重江铜集团公司经营自主权。
江中集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试点中,江中集团公司主要是完善股东会运行规则,优化董事会设置。并对经理层成员实行市场化、契约化、聘期制管理,建立能上能下的机制,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以连聘连任,不再续聘的,其职务自然免除,不再享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待遇。
此外,健全监事会工作职权,把董事会和经理层履行职责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对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等。
省盐业集团:管理层可持股
省盐业集团优先推动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对集团二级控股公司的改革改制重组进行整体设计、统筹安排。为了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在集团层面拟以整体改制方式推进,改制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按照省国资委对盐业集团公司保持相对控制的原则确定。
试点中,省盐业集团公司将明确战略合作者的条件、选择战略合作者的方法,并制订《员工持股方案》、《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等文件。在持股方式上,拟通过各自然人以现金出资组建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方式实现对改制后盐业集团的持股。在退出机制方面,明确规定因违法违规违纪、违反公司制度等原因降职、撤职、离职,需按事先约定的股价回购或转让其相应股份。
省建材集团:改革用工人事薪酬制度
试点中,省建材集团完善以劳动合同制为核心,以评价考核、制度约束为主要形式的员工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新录用职工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开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依法签订合同,明确企业和用工之间的责权利。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还将完善以业绩考核为核心,建立完善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完善以全员绩效考核为核心,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收入能增能减的薪酬分配制度。
文/饶金华 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