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门着力解决当前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突出问题

25.04.2014  16:14

  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是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保障,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系统工程。今年以来,商务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12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推进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

  在清理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发布的含有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相关内容的规定方面,商务部门会同法制部门稳步推进清理法规工作。目前,各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正在按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清理工作,于5月底将清理结果逐级报送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管理工作方面,将会同有关部门就清理规范地方制定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具体意见。税务系统组织开展了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已清理出地方政府制定的违规涉税优惠文件27件。

  在解决设卡阻碍、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或本地产品运出的问题方面,公安部门先后派出40多个工作组,重点对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进行检查,并组织各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严禁乱罚款、乱收费,严禁阻碍、限制外地货物运输车辆进出本地。指导各地为外地运输产品的车辆进入本地提供通行、停靠便利。

  在解决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方面,工商部门将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重点,在全国工商系统竞争执法工作会议上专门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依法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力度,严厉查处严重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对经济社会影响大的垄断案件。据工商总局统计,一季度工商总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滥用行政权利限制竞争案件和查处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案件40件。

  在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覆盖的深度和广度,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规范发展方面,人民银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信贷政策实施方式,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截至2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52万亿元,占企业贷款比重29.1%,同比增长16.9%,增幅高于全国各项贷款2.7个百分点。银监部门为进一步推动银行服务价格市场化,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出台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调整和缩减了银行服务价格中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规范银行服务收费行为。此外,在稳步推进民营银行试点工作方面,确定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在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要求各商业银行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将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将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小微企业综合服务覆盖率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纳入商业银行监测指标体系,按月考核通报。证监部门也在积极推进《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下一步,12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围绕解决重点问题,抓紧制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同时,通过开展联合督查的方式,加大工作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