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第四综合督查组赴萍乡市开展“两会”期间督查

15.03.2016  18:45

3月9日至3月11日,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赣安  [2016]5号)要求,以省旅发委副主任余晓明为组长,以省安监局、省体育局、团省委、省旅发委有关同志为成员的省安委会综合督查四组对萍乡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先后对上栗县、安源区两县(区)政府,以及上栗县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东源大桃源灰岩矿、鸡冠山垦殖场煤矿、上栗县兴龙发出口花炮厂、上栗县宏运出口鞭炮烟花厂、上栗县全明出口花炮厂、安源区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萍乡市五陂煤矿、天津金桥焊材萍乡分公司、南昌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分公司和萍乡市杨梅岭水泥厂采石场等10家单位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肯定了萍乡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和在“两会”期间的周密部署。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主要问题,要求萍乡市政府逐项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限时整改。督查组要求萍乡市上下齐心协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市县换届安全稳定,为全省“十三五”开好头、起好步,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