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办法修订启动 单独二孩方案需报备

08.01.2014  12:19

  昨天,国家卫计委发言人毛群安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卫计委正在启动对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对目前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规范。

  毛群安所称的“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为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第357号令《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对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省级政府确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将直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权力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2013年7月11日,浙江一律师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申请,要求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社会抚养费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至今,已有24省份公开了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超过200亿元。然而,尚无一省计生或财政部门,公开社会抚养费的支出情况。多数部门给出的不公开理由,是“省级部门不掌握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实际开支情况”。

   焦点

   单独二孩”实施各地调整方案要报备

   要报卫计委备案,然后通过当地人大批准后实施

  “单独二孩”政策后,我国何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昨天,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关于实施“单独二孩”的政策,目前各地都在积极做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的规定,各地要在充分调研、准备的基础上,将本省份的调整方案报国家卫计委备案,然后通过当地人大批准后正式实施。

  据国家卫计委预测,“单独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后,我国每年将新增200万出生人口。毛群安介绍,国家卫计委正在重点安排部署,加强各地妇幼保健的服务能力,迎接可能出现的“婴儿潮”。“这是国家卫计委2014年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

  毛群安介绍,此次生育政策调整往前追溯,相关机构和部门做了10年的研究,对于人口政策采取什么样的调整都进行了数据模拟。“当时有几种意见,其中一种意见是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国家最后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基于目前人口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还有公众生育意愿来考虑的。

   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条例争取今年出台

   卫计委:烟草经济收益和健康危害相比,微不足道

  昨天上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表示,今年,国家卫计委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将全国卫生计生机构全部纳入无烟环境创建。

  “烟草带来的经济收益,和它给公众带来的健康危害相比,微不足道。”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认为,目前,阻碍中国控烟进程最主要因素,是公众对于烟草危害,特别是二手烟、三手烟的危害认知不足。

  毛群安介绍,国家层面的公共场所禁烟立法,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国家卫计委要争取在2014年出台禁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条例,也在积极争取通过全国人大立法,控制烟草危害。

  姚宏文介绍,我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危害。烟草消费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约10万人死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相关疾病。

   社会抚养费总额有多大?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罚款”,1994年改为“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统一为“社会抚养费”。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规定下来。

  2012年社会抚养费,已有24省份公开,共计200.98亿元。未公开的省份:安徽、山西、西藏、浙江、山东、甘肃、天津。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