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南昌市社会组织年检 连续两年未按期年检将撤销法人证书

03.03.2015  12:53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王燕报道:2日,记者从南昌市民政局获悉, 南昌市民政局将对已登记的市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年检情况认定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对连续两年未按期办理年检手续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依法撤销其法人证书。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来办理的社会组织,须写出书面情况并由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后在5月31日前送至南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未提交情况说明的逾期不予办理年检。

  提醒

  年检时间:3月1日至5月31日。

  年检地点:南昌市红谷滩红谷大厦A座4楼435房。

  年检对象: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南昌市民政局登记注册超过半年的社会组织。

  年检内容:社会组织执行法律法规、按章程开展活动、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变更、党组织建设等。

  提交材料: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等材料。

  联系电话:0791-8398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