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禁止失信者乘坐飞机 网友呼吁全国推广

11.11.2014  12:21

11月4日@头条新闻播报了一则新闻:日前江西公布13个典型“老赖”,连同全省另外7千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高消费,出行禁乘坐飞机和火车软卧。据了解,通过购票系统、身份登记识别等环节,铁路和民航部门可根据订票人身份信息,对失信人员予以“拦截”。

呼吁全国推广

消息一发布,大批网友对此点“”,称江西省“干得漂亮”。网友@李不白的微博称赞道:“这个办法不错,应该加强,不讲诚信,让你寸步难行……

甚至有人憧憬着:“如果全国都能施行这样的规定,相信未来又会出现"夜不闭户,鸡犬相闻"的美好景象。”

但不久,细心的网友就发现,“被限制高消费,出行禁乘坐飞机和火车软卧”等“限制”,并非大家想象的那么严苛。网友@坏gentle说:禁坐“飞机和软卧,看来坐动车、高铁还是可以的啊。”网友@管闲事村长则呼吁:“应该限乘所有交通工具!

据了解,通过购票系统、身份登记识别等多个环节,铁路和民航部门将根据订票人的身份信息,对失信人员予以“拦截”,使其无法购买飞机票和软卧火车票。今后,动车“一等座”也将列入禁止失信人消费名录。

法规实施已一年

之后,有网友开始对“失信者”一词表示不解,更有人对其公布的合法性提出异议。网友@宫本笑外认为:“这种类似黑名单的规则是违法的。”网友@木木弟质疑:“有法律依据吗?依法治国在哪里?”由于这样的论调产生,部分网友开始跟风,有网友甚至假设“如果自己的手机被盗导致欠费,自己是否就进入了失信者的行列?

事实上,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就正式开始施行。“失信被执行人”即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司法解释规定了具有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这6种情形分别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显然公众对这类法规的知晓率极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规定提出质疑和曲解。

地方新闻变身热点新闻的典型

据了解,失信被执行人被发出的是限制高消费令: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网友 @Eason-von告诉大家:德国有信用体制,是记录在案的。信用不好的以后就业、办理各项业务都受影响,如果国内现在没有此类法规,强烈建议立法。

然而,也有部分网友对此存“悲观情绪”,认为“除了乘坐飞机,这样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法规触动不了"老赖"们的实际利益”。

这条新闻,本来只是条普通的地方新闻,但经网络发酵,网友对其的态度一波三折,由兴奋到悲观,由称颂到质疑,实际上也是许多网络消息最终成为热点新闻的必经之路。这其间,可以看出中国网友认知上的理性和悲观趋向,也存在无知、跟风、缺乏求证精神的缺点。但信息的公开化,允许质疑和讨论,最终对培养新一代中国网民的理性思维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