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禁毒工作暨创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现场会顺利召开

07.11.2014  17:16

 

为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深入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文件精神,部署在全县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婺源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11月5日下午,婺源县禁毒工作暨创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单位工作现场会在紫阳镇政府二楼会议室顺利召开。婺源县委副书记吴曙,婺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禁毒委副主任、公安局局长祝少敏,婺源县政法委副书记时森云,县创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禁毒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派出所所长,县禁毒办正副主任,县禁毒大队全体民警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上饶市禁毒办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吴继专程到会予以指导。会议由婺源县禁毒办主任、公安局副政委詹德源主持。

会上,县禁毒办主任、公安局副政委詹德源解读了县委、县政府研究下发的《婺源县创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婺办字[2014]93号),紫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慧珍就前期创建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

随后,副县长祝少敏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全县18个乡(镇、园区、街道)签订(颁发)了创建工作责任状,并就全县禁毒工作和面临的形势作出了客观评价,正确剖析了全县禁毒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深入开展该县禁毒人民战争作出了全面的强调部署,同时对各乡镇的创建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吴继支队长向与会的同志通报了全市禁毒工作和毒情状况,对婺源县创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单位工作所取得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

最后,县委副书记吴曙从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禁毒工作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加强领导,夯实基础,为禁毒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三个方面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对做好该县今后一个时期的禁毒工作,特别是当前创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单位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现场参观学习了紫阳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