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团委荣获2017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11.05.2018  10:33

近日,共青团江西省委发文对2017年度江西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予以表彰,我院团委被授予2017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这是全省共青团工作的最高荣誉,也是我院继2013年、2016年后再次获此殊荣。               

2017年,我院团委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全面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团的工作,不断增强我院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一校两区的环境中,坚持以育人为中心,以活动为载体,以德育为先导,扎实工作,锐意创新,深入青年学子,培育校园文化品牌,树立团学魅力,并在省市多项评比和比赛中获奖,取得了显著工作成绩。

此次,院团委再度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是对我院共青团工作的肯定和鞭策。这份荣誉来之不易,在日后的工作中,院团委将继续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引导青年,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努力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