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宜从保生存渐进到促发展、促创新

27.03.2015  18:59

当前税收优惠存在短期化、“一刀切”和涉及税种少,以及对企业创新作用较小等问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新征程上,宜突显税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期性与常态化,将鼓励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作为税收优惠政策新常态。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接踵而至,不断升级,对刺激经济,促进就业、维护稳定等方面产生了积极意义,实际成效不断显现。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户数达到246万户,共计减免税额101亿元,优惠政策受益面达90%;享受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营业税优惠的有约2200万户纳税人,共计减免税款511亿元。据上海市税务局统计,2014年为小微企业减免税收合计12.7亿元。其中,为58万户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7.7亿元,免征28万户小微企业营业税1.4亿元,免征32万户小微企业增值税3.6亿元。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确定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力度,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再度扩大,减征标准在经历了2010年3万元、2012年6万元及2014年10万元后,提高到20万元,优惠力度可谓前所未有。该“升级版”税收减免优惠充分体现当前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下国家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与迫切愿望。但若换个角度,这种不稳定也说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在探索、调整和优化中,几个相关问题似值得再思考。

税收优惠期限短期化。近年适用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较多,主要是按税种由不同部门分别制定,且大都有一定期限,变动还较频繁。这种短期化、不连续的优惠政策背后反映出国家对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缺少系统性的政策体系或制度框架设计,既不符合税收法定,也不利于小微企业形成合理的税收政策预期,甚至会产生担忧。

税收优惠方式较单一。现行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多是简单式的“一刀切”,一是优惠方式相对单一,主要是降低税率、提高起征点和定期减免等直接优惠方式,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研发抵扣和投资抵免等间接优惠方式运用很少。二是政策临界点左右的企业税负相差较大,导致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据上海税务部门测算,2013年享受减免的微型企业税负比微型企业总体税负降低了41.45%,而其他划型享受减免企业税负比总体税负低10%左右。三是欠缺从优化产业结构、企业技术创新、企业生命周期需求差异化和“走出去”等方面给予不同的引导。简单式税收优惠虽可直接降低税负,维持企业的短期生存,但对促进企业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却收效不明显。

税收优惠涉及税种少。现行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上,其他税种涉及很少。尽管有一项免征印花税的规定,也属杯水车薪。而对小微企业税负影响较大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种,迄今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当前我国众多小微企业仍面临许多生存与发展压力,而小微企业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很低,对地方财力的影响也小,进一步减轻其税负既有必要,也有空间。

减免税较少转为投资。根据上海税务部门以2008年~2013年的减免税调查数据分析,有更多中小企业享受了减免税优惠。税收优惠帮助企业渡过生存难关、稳定就业的社会效应较明显。但是,减免税的乘数效应并不显著,即现有的减免税转化成企业的新增投资较少,2013年中小企业减免税额同比增长41.28%,但实收资本同比增长仅2.22%。产生的技术创新投入增长亦不明显,2013年中小企业鼓励技术创新类减免税额同比增长23.04%,比大型企业低8.81个百分点。这说明大量的减免税优惠尚未充分实现预期的经济目标,优惠政策设计本身及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

2015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新征程上,在加大结构性减税的新棋局中,宜突显税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期性与常态化。顺应世界税制发展大潮,借鉴国际通行经验,将鼓励、支持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作为我国税收优惠政策新常态之一。

税收优惠宜从保生存渐进到促发展,在实现社会效应的同时扩大经济效应。如果说近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频出是基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的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以保生存、稳就业为主要目标,那么下一步宜在此基础上更注重在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方面加强调控,因为这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

税收优惠宜从短期性优惠渐进到长期性优惠,让税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从短期化进入常态化。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以3年期居多,建议根据小微企业经营特点适当延长优惠期限,尽量减少政策频繁调整,给小微企业创造相对稳定的税收环境。

税收优惠宜从相对单一性渐进到多样性调控,让税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从个别环节延伸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借鉴国际经验,适当增加一些间接优惠方式,大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一是可以采取风险投资抵免、资本支出扣除、设备加速折旧和再投资退税等方式引导企业扩大经营,降低投资风险;二是加大对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行业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增加高技术设备附加折旧、购置环保设备的技术改造投资抵免等,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税收优惠宜从主要税种扩展到其他税种,扩大税收支持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建议整合现有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地方税种的优惠,形成适用于小微企业的系统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进一步降低税负,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