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试点 "案多人少"将引发连锁考验?

18.07.2015  12:48

(中国网事·锐话题)“案多人少”将引发连锁考验?

——多地立案登记制改革先行试点法院观察

  新华网北京7月18日新媒体专电 我国自5月1日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记者近期走访辽宁、四川、北京等地了解到,部分法院已先行试点推行该项改革,即由过去运行多年的立案审查制变为登记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立案难”。那么,在“案多人少”挑战之下,立案接待能力如何?法官队伍会否出现“难留人”“招人难”等窘境?

  立案能否迈入“快车道”?

  作为辽宁省首家立案登记制先行试点法院,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于今年3月2日率先实行立案登记制。据院长李清杰介绍,在导向上,该院要求立案部门强化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意识,清理出以往过度审查、提高门槛、调控收案的16条“土政策”,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围绕登记方式、范围规程、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制定18条具体细则和流程图,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

  记者来到和平区法院立案大厅看到,两排长椅子坐满了准备立案的当事人。“仅这一上午就收了80件案件,手续根本办不完,下午也得一直忙下去。”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陈锐称,收案最多的一天接待了140余人次。从3月2日至6月25日,该院新收案件6256件,同比增长32%,其中新收民事案件、执行案件同比分别增长35%和57%。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春光说,自己是原告李显光的代理人,因欠款纠纷于5月7日在和平区法院立的案,19日就以调解方式结了案。“我的当事人只有微信保留的证据,如果在以往,肯定不够立案条件,现在实行登记立案,才有了这个诉讼权利。”李显光证实,别人欠款20万元,但自己没留书面证据,只在微信上保留了相关证据。今年初曾到法院起过诉,因证据不合格没能通过审查,而立案登记制让群众打官司不再是难事。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是我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从去年12月30日揭牌成立至今一直采取立案登记制。该院立案庭庭长石东弘表示,该院畅通入口,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确立存疑立案、先行立案制度;探索建立诉前化解机制,把推动政府与法院良性互动作为开展立案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行政诉讼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自去年12月起,四川省郫县人民法院试点立案登记制改革。法院副院长胡本林告诉记者,去年法院专门开展了解决“立案难”的专项整治行动。改革以来,收案数大幅增加。至今年5月21日,法院今年新收各类案件471件,同比增加72.5%。

  “案多人少”引发哪些考验?

  尽管先行试点法院初步达到了改革预期目的,但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采访发现,先行试点改革以来,立案窗口和综合服务工作量变多、难度增大,接待能力接近饱和状态。预计未来案件受理数量将会持续增长。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常务副院长孙浩对记者说,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案件数量激增,一旦进入审理环节,工作量和办案压力明显加大。今年1至5月,和平区法院的办案数首次突破了1万件,预计到年底会上升到2万件,每名法官年均办案二、三百件,压力空前大。

  对案件质量、效率的保障也引发基层担忧。郫县法院副院长胡本林表示,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高效结案率由2014年的73.6%下降至2015年的61.9%,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相对增加了5天。

  作为东北中心城区沈阳市和平区的法院,孙浩对“难留人”“招人难”深有体会。他透露,这三年,和平区法院走了10多个业务骨干。前不久,刑事庭一个年轻的副庭长也辞职当律师去了。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法院系统从去年以来开始出现一波“离职潮”,如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2014年有3名法官离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有6名法官离职。一名辞职法官告诉记者,2009年她每年经办的案件为100多件,2012年增长到200多件,到去年离职前她每年要办400多件案子。

  “招人难”这个窘境原本过去发生在偏远地区的基层法院,眼下却向大城市的中心城区法院转移。今年,沈阳市和平区法院计划招录6名法官,按要求应从12个报名者中选定,然而却仅有9人报名。“可以用‘辞职潮’来形容目前基层法院的现状,应对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需要克服诸多困难。”这家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改革推进如何落实到位?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表示,全国法院将继续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贯彻落实,全面畅通当事人诉权行使渠道,不断提升立案服务水平,从而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审判的第一个环节就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面对当前的改革形势,基层认为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理性诉讼。记者采访发现,由于试点时间不长,一些群众对立案登记制的理解有误,如误以为立案登记制只需“登记”,还有人误以为法院受案范围扩大了。陈锐建议,要广泛开展宣传,即使实行了登记立案,也有一定条件约束,要按三大诉讼法来实行,有的当事人理解成像医院“挂号”一样是不对的。

  制定立案登记制实施细则、避免滥诉也必不可少。胡本林告诉记者,随着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当前一些针对行政机关的恶意诉讼已开始显现,造成了对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数量激增。

  此外,搭建多元化矛盾化解平台成为当务之急。相关干部表示,新形势下,法院将面对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及新矛盾,由于法院的审判执行手段和资源有限,很难独自化解这类矛盾,需由党委政府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搭建平台,推动形成不同主体共同参与的格局,实现矛盾的诉前化解。(参与采写记者:姜刚 范春生 毛振华 吴光于 熊琳 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