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端端:“补助”不能沦为塞满私利的“筐”
“阅卷改卷发补助,检查卫生发补助,复印试卷竟然也要发补助……这个校长真能巧立名目!”近日,河南省新乡市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封丘县曹岗乡中心小学校长孙鸿以改卷和补贴的名义向教职工违规发放补助11080元。孙鸿受到警告处分,县教体局主管领导被责令作深刻检查。(7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众所周知,阅卷改卷、检查卫生、复印试卷对于辛勤的“园丁”来说,是最起码的要求,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教师连这些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资格为人师表?然而,上任4个多月的封丘县曹岗乡中心小学校长孙鸿巧立名目,多次违规发放补助,一个只有28名教职工的小学,竟搞出这么多的“特殊立项”,发放补助竟达11080元,把授课之外的几乎所有日常性工作都当作“有偿”劳动。不禁纳闷,所谓的“阅卷改卷”、“检查卫生”、“复印试卷”不是老师应尽的责任吗?怎贴上了有偿劳动的标签?谁给了校长“熊心豹子胆”随意发放“补助”?这么多奇葩的“补助”理由,让人唏嘘惊愕之余,不禁感叹,这简直是无视纪律法规,滥用权力。
无独有偶,这样巧立名目发补助的事情时有发生。2014年10月,福建省长汀县红山中学校长温水春在2013年至2014年寒假期间,以假期护校的名义违规领取补贴900元。长汀县纪委给予温水春党纪立案,长汀县教育局免去其红山中学校长职务;2015年7月,济宁市微山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杜中勤违规发放福利、加班补助,微山县纪委给予杜中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实上,学校发“补助”的钱根本不是校长个人的,是纳税人上缴的,是人民的,除了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开支外,更多的钱要用到学生身上去,而不是由校长随意决策,滥发福利和奖励。缘何学校滥发“补助”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其一,学校财务信息不公开、不透明,资金使用多有暗箱操作,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资金流动现象,甚至东挪西借、瞒天过海。群众、学生及家长更是看不懂,弄不明,上级监督审计走过场,流于形式,一些资金使用“犹抱琵琶半遮面”,没有详细的清单说明,由此轻松蒙混过关,逃过监督审计法眼。
其二,权力不受约束,监督乏力。校长作为学校“一把手”,上级监管不到,群众无权反对,把权力异化为私人权杖,说一不二,搞一言堂,奉行“我的地盘我做主”,让“补助”挂羊头卖狗肉,拿纳税人的钱取悦教师,花财政的钱“买”教师正常教学活动。
18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笔者认为,将教师本职工作纳入“有偿”劳动,由财政来“买单”,是“崽花爷钱”不心痛,是一种权力滥用行为,都是权力自肥惹的祸。显然,“补助”绝对不能沦为塞满私利的“筐”,要厘清正常福利和“腐利”之间的界限。纪检监察部门要时刻提高警惕,强化问题意识,顺藤摸瓜,查清真相,对“特殊立项”背后的小权力不能放过。同时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的主管单位相关负责人也要严肃问责,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形成震慑。
其实,教育经费不是权力巧立名目,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源泉,对巧立名目的“补助”不能一笑了之。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公开透明教育经费收支信息,主动“晒”账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扎紧“钱袋子”,除了公开预决算、公开审计报告外,加大事前或者同步监管和审计的力度,做到预防在先,将教育机构花钱的每个环节均置于法律和制度监管中。
另一方面,要强化权力的监督和约束,进一步限制权力运行的范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由党纪、法规筑起反腐围墙,全方位构建校长“一把手”权力监督机制,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在阳光下,最大限度防范腐败行为和压缩腐败发生的空间。